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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客户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发布日期: 2023-10-26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客户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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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打造美兰机场高效口岸营商服务窗口,解决驻场单位跑多地办理业务、耗时长、效率低难点问题,突破现有业务壁垒,提高各单位联合审批效率,为驻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2

原则


实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结”的业务受理原则。

3

业务受理范围


客户服务中心受理航站楼所辖范围内如施工许可类、用水用电、动火作业、临时车辆放行、商品/刀具备案、航站楼场地资源、控制区通行证、航站楼准入证等审批业务。

4

席位设置

4.1

综合席位


受理航站楼人员准入证件业务、航站楼运营业务、航站楼场地资源业务、航站楼施工审批业务,由航站区管理部负责。

4.2

航站楼水电受理席


受理航站楼内用水、用电业务,由动力能源部负责。

4.3

航站楼动火作业受理席


受理航站楼内动火业务,由应急管理部负责。

4.4

航站楼人员证件受理席


受理控制区通行证权限调整、办证咨询业务,由安全质量部负责。

5

业务受理时间

5.1

综合席位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其他时段若有临时申请业务由航站区管理部资源管理中心当日值班进行处置。

5.2

联合办公时间


每周一、周三上午08:30-12:00,综合席位、航站楼水电审批席位、航站楼动火作业审批席位、航站楼人员证件审批席位4个席位联合办公,开展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等相关业务。

5.3

预约办理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898-69967026、0898-69967027。

邮箱:航站区资源管理中心

6

业务受理方式

6.1

即办即结


航站楼施工许可类、航站楼临时场地资源申请、临时车辆放行等单部门审批业务,接到申请后立即处理,当日办结。

6.2

预约申请


涉及多部门审批节点的项目,如临时动火作业许可、临时用电用水、刀具备案等流程,由航站区管理部收集后,通知相应业务单位派专员来现场受理,审批完成后由航站区管理部通知申请方领取。

7

业务受理要求

7.1

即办件项目,如材料齐全,现场办结。需经现场勘察、集体研究的项目,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审批和服务渠道畅通,办事快捷高效。

7.2

业务办理过程必须做到“受理、审查、制证、盖章”在中心窗口完成,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差异化受理”“只受理不办理”等现象。

8

人员进驻要求

8.1

按定人、定点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各单位根据第三点业务受理时间要求选派工作人员按照窗口服务时间上岗。

8.2

进驻单位应当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服务优的人员入驻并将名单报备至航站区管理部(表格详见附件一)。

8.3

人员的派送或调整由派出单位与中心协商确定,窗口工作人员调入或调出前应提前一周报备,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交接。

8.4

派驻人员上岗期间着装要求按照《美兰机场员工办公着装的业务通告》执行。

9

监管措施

9.1

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审批流程、审批材料清单、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纪检监督电话。

9.2

进驻单位审批受理情况接受纪委纪检室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违规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未按审批时限完成审批业务和乱收费等不作为行为。

9.3

入驻人员在联合办公期间的考勤管理由航站区管理部资源中心负责。

9.4

举报电话:0898-69966110
举报邮箱:mljj@hnaport.com(美兰机场纪委纪检室)

10

附则

10.1

运行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

本运行机制由航站区管理部负责解释。